亮碧思
亮碧思是一家在香港注册、以销售香薰精油、红酒和美容护肤品等产品为名的公司,英文注册名为 Digital Crown Holdings (HK) Limited,并曾作为法国 Lampe Berger(金柏格)香薰产品在亚洲的代理商[^c1]。公司由台湾商人黄树雄控制,其名下企业由1989年成立的"伟鸿基(国际)有限公司"于2000年更名为"亮碧思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"[^c2]。自成立以来,亮碧思先后以诗贝朗、BV、明昇等多个名称和身份在内地运营,被多地警方认定为传销组织,但至今仍在活跃[^c4]。
亮碧思长期以"直销"之名行"拉人头"之实,其模式被认定为具备收取入门费、拉人头、按人头计酬特征的层压式推销(金字塔式销售)。对规模的媒体估计最早见于2007年,称上当受骗群众达10万人、涉案资金高达70亿元[^c11];此后口径不断放大,据估算加盟该公司的内地人至少在十万人以上,"圈钱"保守估计有上百亿元[^c3]——此为媒体对累计规模的估计,另有调查按年推算其"骗百亿"[^c10]。该组织在不同时期受到多轮监管打击:2008年澳门第3/2008号法律(禁止层压式传销)生效当日,亮碧思宣布"完全结束在澳门特区一切业务"[^c6];2017年8月,国家工商总局将亮碧思列入传销组织"黑名单"[^c5]。刑事追责延续至2020年代,2026年8月,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对原亮碧思体系"公爵"成员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[^c7]。在台湾地区,与亮碧思前身及关联产品相关的香薰精油气爆诉讼亦持续多年:2014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令亮碧思(原名柏格国际)就女童毁容案赔偿新台币551万5,554元[^c12],而2003年"雅歌丹"气爆致死案被告黄树立则于2006年一审获判无罪、2012年无罪确定[^c13]。
由于公司注册地(香港)与主要受害者所在地(内地)分属不同司法辖区,加之其不断更名、注册关联公司,执法长期难以根除。截至2026年,亮碧思(BV/DCHL)仍在运营[^c9],其分支团队明昇FC仍在内地拉拢新受害者;同年5月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《禁止传销条例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[^c8],反映监管层面对跨境、网络传销打击力度的加强。亮碧思的长期存续对参与者个人、家庭以及社会信任造成了广泛影响,并成为两岸三地监管与执法研究中的典型样本。